刑事自诉不予立案,刑事控告人可了解原因后申请复议或申诉。自诉自诉案件种类多样,不予办包括告诉才处理的立案案件、轻微刑事案件等。刑事复议申请是自诉维护权益的重要途径,需准备充分并按规定提出。不予办
一、立案刑事自诉不予立案怎么办
在刑事诉讼中,刑事若自诉案件因不符合立案条件而被不予立案,自诉控告人首先应当了解不予立案的不予办具体原因。
1.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86条的立案规定,不予立案的刑事情况主要包括没有犯罪事实,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,自诉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。不予办在得知不立案的原因后,控告人可以结合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行动。
2.若控告人认为自己的自诉案件符合立案条件,但遭到了错误的不予立案决定,可以依法申请复议。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机关提出,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,以证明自己的主张。
3.控告人还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例如,向上一级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诉,请求其依法监督下级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。
二、直接足诉案件种类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
1.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,这类案件通常涉及个人名誉、婚姻自由、家庭关系等私权领域,如侮辱、诽谤案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、虐待案以及侵占案等。
2.是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,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。这类案件通常犯罪情节较轻,社会危害性较小,对于这类案件,被害人可以自行收集证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。
3.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、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且曾经提出控告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。

三、不予立案复议申请
在刑事自诉案件中,如果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,可以依法申请复议。复议申请是控告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。
在申请复议时,控告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:
1.要充分了解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和法律依据,以便有针对性地提出复议申请;
2.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,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案件符合立案条件;
3.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,并耐心等待复议结果。
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,应当认真审查控告人的申请和相关证据材料,重新评估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。
1.如果复议机关认为控告人的申请有理有据,且案件确实符合立案条件,应当撤销原不予立案决定并依法立案;
2.如果认为不予立案决定正确无误,则应当维持原决定并告知控告人。
需要注意的是,复议申请并不是无限制的,控告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,并遵守复议机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。欢迎在律师在线上留言,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的解答。